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zhengzhichu 发表日期:2020-01-16 浏览量:1701
2020年1月15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在二楼会议室进行了传导性学习,该院员额检察官席营军同志曾到北京国家检察官学院参加“扫黑除恶主题培训班”,因此,此次会议由席营军同志担任主讲。
传导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套路贷”案件的特点和办理。主要讲了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什么叫做“套路贷”?“套路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二、“套路贷”为什么难办?1.在定性方面: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明显、团伙人员多、涉及罪名多、司法解释的变化;2.在证据方面:关键证据一对一 、言词证据不一致 、证明标准不明确;3.在侦查方面:和普通民事纠纷相似 、办案民警缺乏经验、口供不易突破。
三、“套路贷”应当如何办?1.是要归并线索、设计讯问提纲和侦查方案、加大适时介入力度;2.要紧扣目的行为,手段行为保底;3.要紧扣关键行为,参考套路行为。
通过学习,使全体干警对“套路贷”的概念、犯罪手段、涉及罪名和办理思路都有了清晰的认识,为该院在以后办理“套路贷”案件提供理论基础和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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