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6年第1期 作者:zzerbu 发表日期:2026-01-07 浏览量:21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加快构建中国检察公益诉讼自主知识体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一级高级检察官
徐向春
>>2025年11月20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莫干山镇仙潭村,德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古树名木进行实地勘查和拍照。 中新社发 王树成/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大力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中国检察学是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是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完善中国检察公益诉讼,需要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理论研究,加快构建检察公益诉讼自主知识体系。
一、坚持思想引领,充分认识构建检察公益诉讼自主知识体系的价值意义
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实现了从无到有、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从初创开拓到发展完善的跨越,彰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标识性概念之一。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加强法律监督”,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高度重视和更高期待,也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十五五”关键时期发挥更大作用提供了重要遵循,开启了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的新篇章。
习近平总书记用“十二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作为“公共利益保护机制”和“可持续性治理模式”的制度代表,特别是行政公益诉讼拓展了行政诉讼的调整范围和保护对象,强化了对行政权的全方位、多领域监督,开拓了协同治理的新路径,有助于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符合中国国情的行政法领域的制度创新。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的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对检察机关立案、调查、提起诉讼等方面作了全面规定,可以说这样一部法的出台具有原创性和独特性,标志着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迈出关键一步。应勇检察长在聚焦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举办的大检察官研讨班讲话中强调,“要认真研究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的审议意见,配合推进立法进程,围绕法定领域依法充分履职,更好彰显检察公益诉讼的功能和价值。”立足新发展阶段,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迫切需要加强理论研究和实务探索,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公益诉讼检察实践,更好运用法治力量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二、注重实践总结,精准把握检察公益诉讼自主知识体系的特点规律
构建检察公益诉讼自主知识体系,需要在传统诉讼理论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总结我国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和实践运行规律,把握依法监督与司法谦抑并重、公益核心与协同治理并举、实效性与预防性并行的理念,形成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时代性的公益诉讼制度体系。这一根植于中国实践形成的检察公益诉讼自主知识体系,具有五个方面的鲜明特征。
一是政治性。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核心理念,是公益诉讼检察理论构建的内在逻辑和根本指导。十余年来,公益诉讼检察始终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将检察办案工作与中央部署和地方党委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检察公益诉讼办案领域不断扩展,从最初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逐渐拓展至14个法定领域,目前已有26部现行法律规定了公益诉讼条款。实践中,检察机关始终围绕“国之大者”和“民之所盼”履职尽责,破解公益保护难题。如江苏省连云港市检察机关针对药品说明书“字小如蚁”导致老年人阅读困难的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推动适老化改造,优化药店便民服务,守护群众用药安全。截至2025年11月,检察机关已立案办理了124.3万余件公益诉讼案件,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是时代性。检察公益诉讼自主知识体系必须积极回应数字化和智能化对法律秩序和治理模式带来的挑战,为新时代公益保护提供理论引领与规则指引。公益诉讼检察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运用数字思维,从“小切口”切入,积极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卫星遥感技术、无人机航拍、快速检测、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扎根公益诉讼办案实践,紧跟时代浪潮,办理了一批预制菜食品安全、违法使用人脸识别信息、无障碍环境建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新类型案件,有效释放现代化治理效能。如天津市检察机关依托大数据监督模型精准发现医保基金骗保线索,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整改,推动建立智慧监管长效机制,守护群众“看病钱”“救命钱”;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借助电子证据固定技术,督促整治房企违法收集人脸识别信息问题,回应数字时代个人信息保护需求。
三是原创性。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从具体的办案实践、个案探索和制度创新中,抽象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命题、概念体系和特有规则。检察公益诉讼自主知识体系源于对中国法治实践的内生性总结和提炼,聚焦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公益保护难题,形成了以国家为主导、以人民为中心的公益保护新范式。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形成的公益司法保护领域的重要成果,也为世界法治文明贡献了公益保护新样本、新形态。在世界自然保护大会、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等重要国际会议上,获得相关国际组织、司法人士普遍好评,被称为“独具中国特色的中国智慧”。如最高检直接办理万峰湖、南四湖、珠江水环境等流域生态环境系列专案,创新“四级联动、跨区协作”办案模式,推动流域综合治理,形成检察公益诉讼在破解流域治理等世界性难题上的独特成效。
四是独立性。检察公益诉讼自主知识体系突破传统诉讼模式的对抗性、被动性局限,通过“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的性质定位,构建全新理论框架解释公益诉讼检察运行规律,有效避免被传统诉讼理论同化、消解的风险,确保自身独特理论价值。检察公益诉讼不同于普通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是相对独立的一种诉讼形态,从诉讼法律关系、诉讼责任承担、诉讼目的、诉讼程序、诉讼原则等方面来看,具有其特有的诉讼规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落实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系统性借鉴三大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保障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制度。如湖南省永州市检察机关精准转化人大代表建议为检察建议,依托一体化办案机制督促整改摩崖石刻群受损问题,助推专项保护法规出台和全国首个摩崖石刻数字体验馆建成,为文物的数字化保护与活化利用提供了有益实践。
五是系统性。检察公益诉讼自主知识体系整合宪法学、行政法学、环境法学、诉讼法学等多学科理论,需要形成跨学科、多维度、整体化的知识图谱,为实践发展提供全方位理论支撑。宪法学中法律监督机关的权力属性为检察公益诉讼锚定了制度定位和公益诉讼程序启动的正当性,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环境法学等多学科理论中关于行政权监督、诉的利益、风险预防原则等内容,为审前程序与诉讼程序衔接、预防性公益诉讼等提供了制度供给,为检察公益诉讼从制度设计到个案办理提供了丰富的理论支撑。如内蒙古检察机关在办理乌梁素海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时,上下联动、分层监督、整体推进,综合运用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手段,递进式开展监督,敢于以“诉”的确认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推进湿地受损问题系统治理。
三、聚焦研究重点,构建完备的检察公益诉讼自主知识体系框架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作为新时代检察制度的重要创新,其学理支撑和知识框架仍处于探索阶段,存在概念分散、理论支撑不足等问题,实践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亟待理论界提供智力支持。检察公益诉讼自主知识体系包括基础理论、制度规范、运行机制等内容,要求突破传统部门法研究局限,立足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系统构建科学化、体系化和有前瞻性的知识体系。
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基础理论研究。如围绕检察权职权边界、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公共利益的内涵和把握、被监督行政机关确定原则、检察管辖、起诉条件、立案标准、调查权的方式和保障措施、举证责任和证明标准、审前程序和诉讼程序的衔接、诉讼时效和起诉期限、执行监督等深化理论研究。始终围绕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将“可诉性”研究贯穿始终,立足我国实际,挖掘真问题、提炼新理论,再以制度规则、办案指引等成果反哺实践,形成双向互动的良性循环。
加强检察公益诉讼支持体系理论研究。如围绕检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关系,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的关系,公益诉讼检察与民事、行政、刑事检察协调联动机制,检察一体化办案,数字赋能公益诉讼监督办案模式,公众参与检察公益诉讼路径,公益保护大格局构建等深化理论研究。
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发展研究。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实施十周年为理论研究富矿,系统梳理不同法定领域的办案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炼和总结检察公益诉讼自身特点规律,注重将“高质效办案”与“三个管理”有机衔接融合,健全符合实践需求的办案规范体系,为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完善提供坚实有力的实践支撑。
加快构建中国检察公益诉讼自主知识体系,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助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法治化的重要支撑。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扎根中国实践、汇聚各方智慧,以配合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为牵引,持续推动检察公益诉讼自主知识体系走向成熟,为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本文系2025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大课题“公益诉讼检察知识体系研究”(项目批准号:GJ2025A06)的阶段性成果。〕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系列报道之四 |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加快构建中国检察公益诉讼自主知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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