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治部 作者:zhengzhichu 发表日期:2020-07-27 浏览量:2445
2018年12月18日,中站区首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开庭审理,焦作市中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华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2014年以来,薛某某在较长时间内为牟取非法利益,纠集张某、胡某某、许某某、郜某某等人,逐步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在焦作市中站区多个地点拉拢多人长期开设赌场,抽头渔利,并向参赌人员放贷,然后对借款人采取殴打、持刀威胁等暴力方式和恐吓、滋扰等软暴力方式公然索要赌债,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在一定范围内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由于该案涉案人员多,关系错综复杂,作案时间长,中站区检察院在立案初期高度重视,刘建华检察长任案件第一责任人,全案阅卷会诊把关,加强对案件的督办工作,多次听取案件情况汇报,明确提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重点,抽调业务素质过硬的检察官组成办案组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对侦查收集的证据提前审查把关,就案件事实、证据瑕疵和补正方向等与公安机关进行会商,重点攻坚,在审查逮捕环节确定恶势力犯罪集团性质,案件取得突破式进展。在审查起诉阶段,中站区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下发检察建议,建议继续追诉漏犯及追缴涉案财物,并向区监察委移交相关案件线索,检察长刘建华带领办案人员查阅全部卷宗材料,研讨案件,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确保了案件高质量提起公诉。在庭审过程中,多名被告人对开设赌场罪的抽头渔利数额、本人参加次数及获利存在异议,公诉人出示大量证据并经辩护人充分质证,最终报告人认罪服法。
该案系中站区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出庭支持公诉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此次庭审中站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华出庭支持公诉,是落实司法责任制,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直接责任的集中体现,彰显了中站院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信心,该案的办理有力打击了中站区恶势力团伙的嚣张气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有力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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