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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

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zzerbu 发表日期:2024-11-18 浏览量:737

全面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历史性会议,深刻回答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方向性、原则性重大问题,彰显了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强决心和强烈使命担当,是对新时代新征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再宣誓,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擘画了一系列标志性、引领性、突破性重大改革举措,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续篇,是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总部署。身为检察干警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决定》精神,深刻领悟党中央战略考量,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找实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深刻把握国内国际大局大势,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领导核心作用。实践充分证明,“两个确立”“两个维护”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伟大成就的根本所在。检察干警要结合新时代以来检察工作的发展变革,更加深入理解“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全体干警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实际行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真正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检察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

法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全会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充分体现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鲜明导向,是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再出发,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再提升。检察干警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促进其他领域法治改革任务落地,切实抓好涉检改革任务落实,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改革没有旁观者、局外人。”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是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必须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很多内容都与检察履职密切相关。要提高政治站位,着眼改革全局,聚焦检察职能,深入思考如何更好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如何更好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如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如何更好促进社会治理、如何更好服务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等重大课题,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细化实化检察履职举措,切实提升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会议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必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大格局中找准定位、发挥作用。要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法律监督,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要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执法司法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推动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探索推广法律监督与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法治督察等衔接机制。要健全公正规范高效廉洁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一体贯彻新修订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监督机制。要着力加强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完善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实施体系,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更加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检察官逐级遴选等制度,加强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年轻干部培养,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持续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以身作则,作出示范。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做好下半年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取得更大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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