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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构建“河湖长+检察长”体系 推进河湖生态 “一键修复”

来源:政治部 作者:zhengzhichu 发表日期:2021-10-13 浏览量:1714

2021年6月初,中站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中站区白马门龙洞桥下有一处排污口,长期向河道排放黑臭污水,散发恶臭气味,污染河道及周边环境,周围群众颇有怨言。对此,该院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带领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多次前往白马门附近河道进行实地走访和现场调查。

为还人民群众绿水青山,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中站区检察院果断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立案调查。624日,随即向相关办事处和水利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尽快整改,清除排污口,恢复河道原貌;发出检察建议后,中站区检察院又联合河长制办公室多次对整改的工作进行督导、指导。7月上旬,水利部门组织相关办事处和村委会对该处排污管进行了拆除,对排污口进行了封堵,要求排污单位扩建化粪池,对污水进行规范化处理。

白马门河只是中站区内一条支流,全区还有大大小小多条河流,如何保障所有河流都不被污染?中站区人民检察院完善制度再出发,进一步落实《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在多方协调下,成立了中站区“河湖长+检察长”制领导小组,建立了线索互通台账机制,要求各办事处、乡、村两级河长对所有河道进行日常巡查监管,第一时间将辖区河道污染、堆放垃圾的线索进行移送。截止到目前,已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件,封堵污水口4处。

“河湖长+检察长”制度的完善,有效的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有机结合起来,高效促进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同时也提高附近村民保护水资源环境的意识,对共同加强河湖保护,共建水清岸绿,共推水生态文明建设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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