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检察 作者:zzyibu 发表日期:2023-06-30 浏览量:2521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深入诠释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新思路,河南检察官微开设【豫检故事·案鉴】专栏,生动讲述办案故事,以案释法、释理、释情,展现新时代河南检察干警忠诚履职、司法为民的新担当新作为,让人民群众更加直观感知检察工作、感受公平正义。
一套房产,三个家庭,一段持续四年的信访路,随着法槌落下,近日,围绕这套房产的纠纷尘埃落定。经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蒋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万元,退赔被害人程先生经济损失42万元。
新房之中住进他人
手拿判决却难以维权
监督立案帮被害人挽回损失
无奈之下,程先生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该案中,蒋某在明知房子已经无法交给程先生的情况下,非但没有返还其已交的首付款,反而隐瞒事实,再次骗取剩余首付款12.1万元,致使程先生累计遭受损失42万余元。案发后,蒋某拒不退款,法院开庭经三次传唤均未到庭应诉。由此可以推断,蒋某携款逃匿的事实足以印证他非法占有购房款的主观目的,其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承办检察官说。
2021年6月11日,管城回族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监督立案通知。同年6月23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将蒋某抓获。到案后,蒋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购房后因还贷压力太大,我便产生了卖房的念头。我与程先生签订合同后,郑州房价飙升,我便二次挂牌将房子高价卖给刘先生……”截至案发,蒋某已将骗到的钱款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消费挥霍。
2022年9月14日,管城回族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蒋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于近日作出上述判决。与此同时,该院认为,刘先生代偿的债务可另行主张。蒋某悔不当初,当庭表示服从判决,并将全力筹措资金,偿还程先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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