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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

来源:办公室 作者:zhengzhichu 发表日期:2019-07-25 浏览量:3829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922日在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建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发展。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切实将检察工作融入区委中心工作中来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着力提供有力法治服务保障。 

坚决贯彻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和重要工作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对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学习贯彻,定期向区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工作、听取指示,确保区委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全力服务重点工作。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刑事犯罪,积极开展“优化法治环境,护航经济发展”专项行动,院党组成员多次深入分包企业,了解企业诉求,帮助解决损害和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在“四城联创”活动中,我院组织干警进社区、进分包路段,积极参与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整治等各项集中攻坚工作,为创建贡献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深入走访群众,加强执法宣传力度,提高执法透明度,提升群众满意度。在重要活动和敏感时期,制定为民服务中心轮流接访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轮守,对有风险隐患的案件制定应急稳控方案,确保了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未发生来自我区涉检进京上访案件。 

切实保障民生民利。扎实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创建网上网下“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1件,检察长接待22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3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案件,主动启动救助程序,帮助刑事被害人解决实际困难,以救助促化解,以化解保稳定。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时,为一名本就身患残疾的被害人,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送去救助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村霸”问题专项整治、服务保障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在“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查办渎职侵权犯罪12人,提起公诉12人,均作有罪判决。认真贯彻落实“结千村、访万户、解民忧、帮民富”活动的各项工作部署,组织13名科级干部多次深入李封一村、栗井村进行走访调研,及时了解基层信访稳定、脱贫攻坚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选派我院优秀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对驻村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贫困家庭存在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的制定帮扶措施,所分包的困难户已有12户实现脱贫。

二、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激发内生动力
  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保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形成良好政治生态。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坚持主动出击、有案必查,严肃查办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强化线索受理、分流、研判工作。2017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89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6人,渎职侵权案件23人。特别是成功办理了原焦作市农业发展银行行长成冬梅受贿案,焦作市质量监督局米高豫、孙红旗玩忽职守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全面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推进职务犯罪预防系统化、社会化。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3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建议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得到采纳。针对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调查研究,发出的检察建议受到区委领导的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强化职务犯罪预防法制教育重点工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专项预防、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系统预防,举行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15次,2000多名干部群众受到教育。
  
坚决拥护、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检察机关部分职能划转和机构人员转隶,面临这一改革,我们能够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院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017年,认真开展清理积压线索、案件和涉案财物遗留问题的“三清”工作,在转隶前做到了“清积净手”,无积压线索、无涉案财物遗留问题。按规定顺利完成职能划转和机构人员转隶等工作,5名转隶到区监察委工作的干警全部到岗履职。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协调衔接机制,推动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的有序对接。检察院恢复重建以来,忠诚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责,区检察院能够听党指挥、善打硬仗、不辱使命,为我区建设廉洁政治、形成反腐败压倒性态势作出了重要贡献。历史将记载检察机关这一光辉历程!

三、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强化刑事、民事和刑罚执行监督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保障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2017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6368人,提起公诉251269人;快速办结危险驾驶类案件125件,结案率100%;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610人;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撤案2件,追加逮捕2人,追加起诉的12人均被判处拘役至三年有期徒刑。追捕的徐心亮贩卖毒品案,一审被判无期徒刑;追诉的李战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王帅帅等人电信诈骗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万元。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5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平安校园建设中的作用,扎实推进校园欺凌整治专项活动,深入中站区劳模街、造店等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开启全市第一家心理评估测评,聘请专业老师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给予心理疏导。20179月,我院驻中站公安分局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加强了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协助配合和相互监督制约,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强化刑事执行监管监督。对捕后在押犯罪嫌疑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发出检察建议8件,均被采纳。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在押犯罪嫌疑人及时变更为取保候审,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同时,依法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行为45件,监督监外执行发出检察建议23件。成功办理一起社区矫正人员的监外执行收监案件,系我院首例建议撤销社区矫正人员缓刑、收监执行案件。监督财产刑执行22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件,均被采纳

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提请民事抗诉案件3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其中1件再审检察建议,为被执行人王某挽回经济损失140万元;对法院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达成和解;监督、支持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的执行工作,共同破解“执行难”问题。

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决定,自201771日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以来,我院认真贯彻区委和上级院部署,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积极稳妥地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领域推进公益诉讼工作。2017年,已办理2起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的具有公益诉讼性质案件,同年8月,组织与国土、环保等六家行政执法部门召开了行政机关执法监督联席会议,会签了《关于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意见》,出台并实施了《重大行政执法信息移送执行办法》,这一举措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也是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积极探索和推进,得到了区委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并获得了省院和市院的高度评价。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素质能力全面提升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从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入手,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为方向,努力建设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立足我院党员实际,20178月,成立党总支及三个党支部,将所有党员分别纳入支部进行管理,通过党组成员带头上党课、集中学习、知识竞赛、宣誓等活动,有效发挥党建对检察工作的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党员素质明显提高,检察工作稳步提升。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全面加强对检察人员的监督管理。先后接受了区委和市院的巡察,对反馈的意见切实进行了整改。2017年以来,未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先后有23人参加省院、市院的业务培训,组织干警参加由高检院组织的网络培训课程,全部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2017年,我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机关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先进单位”“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先后有6个集体和25名个人受到区级以上表彰,办理的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第五届侦查监督十大精品案件”。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员额制改革,确定了以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行政人员组成的办案单位,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员额在检察业务中的配置。任用了13名员额检察官,11名检察官助理,2名书记员,5名司法行政人员。同时,明确员额检察官上岗履职权责清单,细化办案制度,构建权责对应的检察官司法责任制体系,强化对司法行为的实时监督和事后评价。2017年,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次,对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逐一整改,办案质量和检察形象不断提升。

五、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努力改进检察工作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的理念,依法履职,主动拓展接受监督渠道,完善接受监督体系,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执行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制度,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工作中,院班子成员通过分区分片走访,主动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17年,我院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侦查监督工作,组织24名检察官针对个人的政治业务学习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内容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详细汇报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了以“法治进校园,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专题工作汇报、述职评议、开展活动,进一步增强干警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的意识,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深化检务公开。继续完善检务公开平台建设,努力把“两微一端”打造成新闻宣传新高地和深化检务公开的新平台。通过检察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途径,全面推行案件程序性信息和法律文书网上公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110份、案件程序性信息307条、重要案件信息19条。通过“两微一端一报”共发布信息1800余条,总阅读量25万余次。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中站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前瞻性、精准度、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等监督短板亟待补强,公益诉讼等新增职能需要加大推进力度;三是对标先进,需要进一步更新理念、提升能力、储备人才。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破解,也衷心希望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继续给予关心、支持、监督和帮助。

2019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9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认清形势,突出重点,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推进平安中站、法治中站建设,为奋力打造“三区四基地”,勇当焦作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的主力军、排头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服务大局有新作为。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实践中去,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干警的政治定力与政治自信。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四城联创”和“转变作风抓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开展“六大专项行动”为重点,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中站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法律监督有新成效。坚持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和政治定位,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突出诉讼监督重点、丰富监督内涵、拓展监督领域、提高监督质效。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大力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注重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监督的协调发展。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刑事诉讼新增监督业务,强力推进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

三是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检察工作有新进展。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结合中站检察工作实际,修改完善员额检察官及辅助人员的工作配置和绩效考核办法,确保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提高政治站位,主动适应监察委员会办案工作新模式,建立健全协调衔接机制,实现对职务犯罪的精准打击。

四是坚持全面从严治检,队伍建设有新面貌。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加强检察人才培养、优化人员配置、提升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提升执法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五是坚持主动接受监督,司法公开有新举措。始终把外部监督作为反映检察工作的“晴雨表”、改进检察工作的“指南针”和加强检察工作的“助推器”,强化宪法意识、责任意识、沟通意识,通过完善联络机制,常态化接受外部监督;大力推进检务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参与案件听证会,更加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提升接受外部监督实效,有力促进检察工作健康深入发展。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今年以来,我院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市院决策部署,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探索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方式方法,各项工作实现了新发展。一是突出抓好机关党的建设,以“新时代、新党建、新检察、新形象”为发展理念,通过抓党建、促队建、树正气,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相关做法得到了市委、区委的肯定。二是积极服务保障区委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四城联创”“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三是聚焦监督主业,批准逮捕106人,提起公诉189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九类案件42人,提起公诉12人;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发出2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四是不断推动检察工作专业化一体化建设,成立职务犯罪、涉黑犯罪、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四个检察组,分级分类开展培训,持续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五是重视在科技强检上下功夫,注重“智慧检察”建设和应用,建成“三远一网”“远程视频接访”等系统,办案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取得新成效。六是持续加强队伍管理监督,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强化检务督察、以案促改等工作,坚决打好“挤水分、重规范、强纪律”自身建设三场硬仗。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作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奋力打造“三区四基地”,勇当焦作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的主力军、排头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国家司法救助(第2页):是指国家向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面临击破困难的当事人、证人(限于自然人)等即时支付救助金。现行国家司法救助为辅助性救助,对同一案件的同一救助申请人只进行一次性国家司法救助。对于能够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补偿的,一般应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我国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羁押必要性审查(第6页)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

3、公益诉讼(第6页)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益诉讼或行政公益诉讼,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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