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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2年至2016年)

来源:办公室 作者:zhengzhichu 发表日期:2019-07-25 浏览量:3966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3月7日在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刘建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

五年来,在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我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建设“实力中站、绿色中站、活力中站、幸福中站”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担当,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立足检察职能,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为中站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区委各项工作部署,通过突出打击重点、坚持平等保护、讲究方式方法、加强风险研判、化解社会矛盾等措施,推动中站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积极开展“优化法制环境、护航经济发展”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损害和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查办影响中站经济建设和重大改革举措的职务犯罪案件,先后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拆迁征地、退耕还林等领域查办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案件68人。其中,中站区龙翔办事处农业办原主任王有利等3人涉嫌贪污窝案,依法提起公诉。

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健全司法办案社会风险防范预警机制,结合办案排查公共安全风险源点,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斗争,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开展综治维稳督导工作。完善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机制,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指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推行亲情会见、分案起诉、诉前引导、案后帮教等制度,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感化和犯罪预防,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916人,对16人开展了社会调查,参与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10次。积极开展“五进”送法活动和“送法进校园”活动,选派多名检察官与我区6个村、4所学校开展“一对一”挂钩定点联系服务,实现了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检调对接、防控风险全覆盖。累计受教育人数3000余人,发放宣传册5000余份。

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创建网上网下“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7件,安排检察长接待200余人次,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主动提起司法救助55人,累计发放救助金1.4万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对“造店村毒鸭血事件”及时介入案件调查,监督移送立案并提起公诉后,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主动助推脱贫攻坚见成效。院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13人,分包栗井村16户困难家庭,并多次深入贫困户了解致困原因,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扶,目前已经解决12户低保问题,初步认定10户已达到“七有一超一相当”标准。同时,院里又拿出8000元用于栗井村安装路灯,确保所分包贫困户实现全部脱贫。

二、在依法办案中彰显公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充分履行职责,积极投入平安中站、法治中站建设,依法惩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推动源头治理。

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五年来,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333414人,提起公诉555806人。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从重从快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515人。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决定不批准逮捕6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21人,并做好释法说理、刑事和解工作。我院始终将案件质量作为办案生命线,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所办案件的优质高效。

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929人,其中大要案1421人。重点查办了,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焦作市分行行长成冬梅受贿案和原焦作市应急指挥中心副主任兼焦作市金盾保安服务总公司经理刘定武贪污、受贿案。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710人,其中大要案47人。严肃查办房地产容积率渎职犯罪,重点查处了原市规划局规划科科长赵长新滥用职权案、原市房管局监理所副所长谢世阳滥用职权案和原马村区房管局局长薛清凯玩忽职守案等案件,推动了全市对建筑领域犯罪查处工作的开展,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围绕民生热点问题,共开展针对性预防调查10件;深入机关、乡村、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宣传51件次;对查办的11件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剖析;向相关单位提出整改性、预防性检察建议19件次,面向社会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300余次。我院制作的警示教育宣传海报,获得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作品奖。

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依法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6件,监督撤销案件9件,依法纠正漏捕10人,追加起诉6人,依法提起抗诉35人。其中,办理的马明礼及其儿子马朦朦等人贩卖毒品案,一审马明礼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其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判决后,我院认为马朦朦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量刑畸轻,经抗诉,一审法院最终改判马朦朦有期徒刑七年。二是强化刑事执行监督。46名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活动和驻焦作监狱的600余名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工作进行监督,并做好焦作监狱执法安全检查,共发出检察建议32份,有效维护了监管秩序。同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发出检察建议3件,在保证诉讼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均变更了强制措施。积极开展财产刑专项监督工作,共核查判决500余件,涉及金额271万元,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3件,规范了法院执行财产刑程序。三是强化民行检察监督。五年来,立案审查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申诉案件46件,提起抗诉5件;依法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对涉嫌虚假的生效裁判、调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和提请抗诉1件。与辖区内20个部门会签了《关于建立“民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相衔接”机制开展行政执法行为法律监督的意见》,督促行政机关履职4起。

三、在改革创新中激发活力,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公平正义为目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深化司法改革工作。

推行检察官员额制。全面启动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开展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从现有检察官队伍中遴选出13名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入额。目前,我院拟定入额检察官名单已上报市院审核中。

实行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围绕司法责任制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各部门办案制度,建立个人司法档案,有效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完善司法责任认定体系,建立检察官监督制约和考核评价机制,保障检察权科学有效行使。

深化工作机制改革。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逐步完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政法委制定的《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促进文明规范司法。

四、在从严治检中增强素能,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决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从严治检要求,持之以恒地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强化意识,提升能力。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突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司法办案暂行规定》,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逢会必学、周五学习日制度,开展“道德大讲堂”、各类业务竞赛、诗歌朗诵比赛等活动,推进检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先后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31期,参训干警149人次。

专项整治,规范司法。以清单化排查、项目化推进、模板化办案、制度化规范、日常化督查等工作为抓手,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发现并整改司法不规范问题7项,严格清理涉案财物8.9万元,规范程序后全部上缴国库。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应用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案件统一受理、流转,进一步推进案件规范化管理。与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代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2015年电子卷宗系统、律师阅卷系统上线运行,有力提升了检察机关办案效率,方便律师阅卷,有效保障律师的权利,共受理网上辩护与代理申请11件。

严肃纪律,改进作风。认真组织干警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检察机关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每年7月定为“纪律作风警示教育月”,通过开展一次问题排查、一次主题大讨论等活动,将“两个责任”落实到每一天、每个人、每件事;完善干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干警廉洁情况实行全方位动态管控;积极尝试纪律作风建设的新机制、新办法,通过纪检约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形式,做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确保队伍“零违纪”,全院干警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五、在科技强检中加大投入,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结合本院实际,克服资金困难,不断加大投入,强化科技强检工作,有效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落实基层检察院办公办案经费保障标准,提高检务保障水平,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201310月,我院新办公楼投入使用,极大地改善了办公办案条件,在此基础上,新购置了办公办案警车4辆、笔记本电脑和台式电脑50台,各式多功能打印机复印机28台,单反相机2部,摄像机2部,基本满足办公自动化需求。投入80余万元用于购置保密、密码设备,网络信息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在办公区域安装了摄像头,增加了安全系数,加强对卫生、行政、财务、车辆和枪支的管理,服务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在“两房”建设过程中,重点注重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和资金投入,建成了办案区、警备保障区、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等,在改善办公、办案条件的同时,建成了一流的计算机局域网及配套的机房和电子阅览室。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电子监控、多媒体示证等现代手段,推进办公自动化、办案现代化,检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六、在接受监督中提升公信力,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司法活动报告制度。除了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民事行政检察、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工作外,还及时汇报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等重点工作。制定《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建立检察工作征询机制,通过走访座谈、视察调研、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促进检察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积极推进民主监督。加强与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联系,通过检察工作通报、座谈交流等形式,诚恳听取意见。向政协委员赠送《检察日报》、《公民与法》等报刊杂志,使他们更深入地了解检察工作,更好地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全面深化社会监督。以检务公开、阳光司法为抓手,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参观检察窗口、办公办案场所,增强工作透明度。利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及时回应和妥善处置涉检网络舆情,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62条、法律文书120份,公布重大案件信息12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我院坚持争先创优、与时俱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河南省档案规范化管理省特级”、“全市先进基层党校”、“全市检察机关文明示范岗”等荣誉,有10个集体和53人获得各级各类表彰。其中,2名干警分别获得“全省首届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和“全省首届检察机关网络安全业务竞赛实践能手”荣誉称号。中站区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大力支持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检察职能的有效发挥与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的客观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程度、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有待增强,执法公信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与年初工作目标的实现还有差距;四是参与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的自觉性还需进一步增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弥补不足、解决问题,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2017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及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十次党代会、区委十届二次全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规范司法为抓手、以提升能力为保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加快建设实力中站、绿色中站、活力中站、幸福中站,经济建设发展在焦作跻身全省“第一方阵”中总量进位次、增速争一流、人均居前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关键之年。我院将全面贯彻区委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服务大局中体现使命担当、在依法履职中彰显公平正义、在深化改革中破解发展难题、在从严治检中建设过硬队伍。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定信念,忠诚履职。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不动摇,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中站实际,研究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打击、保护、预防等职能作用,为防范经济下行而引发的各种风险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防控。依法查办各类侵犯经济秩序和财产权益的犯罪,平等有效保护各类经济主体的产权及知识产权,努力营造产权保护有力、竞争公平有序的创新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意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积极回应企业关切,帮助企业防控风险,依法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

三、强化监督,勇于作为。立足检察职能,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势态,及时追究职务犯罪刑事责任,加大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民事行政裁判、执行等活动的监督,查处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认真分析社会治安新形势、新特点,有针对性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持续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四、稳步推进,深化改革。继续做好司法改革工作,优化体制机制、优化组织管理、优化检察队伍。着力破解检察改革和现实的障碍,构建完备的检察监督职能体系。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突出检察官司法办案的主体地位,健全检察办案组织,完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推行各类办案人员权力清单制度,明确办案权限和司法责任;完善检察委员会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专业化建设,提高议事质量和决策水平,全面促进检察工作高效发展。

五、增强意识,提升素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突出抓好班子成员在学习实践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中的表率作用,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严格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等制度规定,真正形成公正司法、规范办案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从严从实加强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六、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接受民主监督就是发扬司法为民的理念,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认真贯彻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依法负责地办好建议、提案和转交案事件。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紧紧依靠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牢记使命,主动作为,积极履职,为实现“实力中站、绿色中站、活力中站、幸福中站”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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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用语说明

1、“造店村毒鸭血事件”(第3页)2014年冬季以来,毋良军、孙波波在中站区府城街道办事处造店村租用民房开设食品加工作坊,将回收的牛羊肉血进行加工,冒充鸭血销售。在生产过程中,为保持假鸭血的鲜嫩、延长保质期并提高产量,毋良军及雇员司桂珍违法添加有毒有害非食品添加剂甲醛。孙波波负责将添加甲醛的“鸭血”销往焦作各县市区。该事件被河南电视台曝光,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中站区检察院及时介入调查,监督移送立案并提起公诉后,毋良军、孙波波和司桂珍因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房地产容积率渎职犯罪(第4页):“房地产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对于开发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检察院在查处涉容积率渎职犯罪中,着重清查对容积率进行调整的房地产项目,尤其是对已竣工验收的项目,重点调查审批是否违规、处罚是否到位、土地出让金等规费是否欠缴等问题,进而彻查相关责任人滥用职权、监管失职等渎职犯罪。

3、检察官员额制改革(第5页):是指检察院在编制内根据办案数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的检察官的人员限额。通过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选拔优秀检察官入额。优化司法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完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推进建立以检察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促进检察官的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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